问题 |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委托公证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委托公证需在委托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人亲自前往办理,不可代理。委托行为必须真实合法,委托书应详细列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办理时需准备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书需符合规范格式,递交公证机关办理即可。 法律分析 一、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二、委托公证书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一般来说,委托书本身是由当事人自己起草的,之后,只需要将符合标准格式和规范的委托书递交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即可,当然,委托书本身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上述我们也有详细的介绍到,除此之外,委托书进行公证还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结语 委托公证书办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委托人应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其次,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关系、原因、权限、期限等内容;另外,委托人需准备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以及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委托书符合标准格式和规范后,递交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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