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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辞职不违约的情形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只有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那么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合同,而且劳动者也得到了用人单位相关的专项培训时,劳动者在哪种情况下提出辞职无需承担违约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上述情况的,即使签订了服务期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无需承担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综上,很多时候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工作了半年或一年之后,由于在公司工作不愉快,提早离开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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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