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最晚60日可以认定。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是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1、交通事故时间与地点; 2、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4、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5、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6、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7、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