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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离婚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释义
    可以不要户口本。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一、离婚后没有户口本要怎么再婚
    离婚后没有户口本要想再婚,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重新打印一本户口簿,然后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无工本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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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