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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否全部为公司
释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为公司可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如果我们想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这样的民事行为,如果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民事行为的效力都存在问题,因而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其姓名。
    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公司的成立必须要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才可以,那么工商行政部门必然对公司股东进行了登记。
    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我们通常可以通过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姓名确认相关人员的股东资格。
    由此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如果公司具备法人的资格条件,是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如果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既享有权利,也要负担义务。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请求给予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请求回购股东股份的权利,请求分配股息、红利的权利,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对提议的表决权,优先认购股权的权利,申请重整公司的权利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出资的义务,不可抽逃出资,不可以干涉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经营,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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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