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一、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妇女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妇女的人身健康权益;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情形。 三、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