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上权利性质写的是划拨/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这种房间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目前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居住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但需支付房屋成交额的10%作为综合地价款。第二种是居住不满5年,按国家政策规定不能按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价格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且只能卖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或政府收购,这种限制相对不合理。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 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未能够居住满5年,这样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的业主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规定是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是家庭购买亦或者是政府收购,相对来说是不合理的。: 拓展延伸 不动产证上划拨/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性质及可买卖性解析 不动产证上划拨/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性质是指该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划拨或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具有特定的用途和限制条件。划拨房屋是由政府将土地和房屋划拨给特定的个人或单位使用,通常用于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项目。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价格较为优惠的住房。这种房屋在权利性质上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通常有一定的购买资格和限制条件。至于可买卖性,划拨/经济适用房的可买卖性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的,具体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在某些情况下,划拨/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决定。 结语 经济适用房的可买卖性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决定。一种是满足居住满5年的条件,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另一种是未满足居住满5年的条件,按国家政策规定只能按原购买单价出售,并有限制条件。划拨/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性质指其使用权属于特定范畴,具有特定用途和限制条件。具体买卖性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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