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私自买卖房屋,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的,第三人购买且已登记,另一方不能追回;夫妻一方私自出售房屋导致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单方面买卖。若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并支付合理对价,同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房屋,导致另一方损失,在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则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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