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可构成犯罪。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任何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 法律分析 1、破坏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适用于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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