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是否可以向对方索取青春损失费用?法律上所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
释义 | 离婚时不能要求青春损失费,该要求非法。离婚时可以请求经济补偿和赔偿,包括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工作、生活困难等。另外,如果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不可要求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该费用,因此该要求是非法的。离婚时可以请求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只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则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2、离婚经济帮助。根据第1090条,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第1091条,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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