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拆迁协议的签署方是谁?
释义
    拆迁协议的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货币安置与拆迁办签订合同,产权调换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拆迁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的签订如果是货币安置,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
    如果是产权调换,也是拆掉你的就房,另外赔你一套新房,那么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拓展延伸
    拆迁协议签署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拆迁协议签署方作为合同的一方,享有特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签署方的权利包括:1.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安居条件;2.获得信息透明和参与决策的权利;3.保障个人财产和合法权益的安全;4.享有合同的履行和终止的权利。同时,签署方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履行:1.按照约定参与协商和签署协议;2.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3.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拆迁协议签署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为了实现公平合理的拆迁安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结语
    拆迁协议签署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为了实现公平合理的拆迁安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协议的签订涉及货币安置或产权调换,与拆迁办或开发商签订合同。作为合同的一方,签署方享有获得合理补偿、参与决策、保障财产权益和合同履行终止的权利,同时也有履行协议、维护公共利益和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拆迁协议的签署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拆迁安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3: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