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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开发商原因逾期交房,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不用缴纳。有的物业公司会以已经到了房屋交付时间为理由,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此时,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此时责任在于开发商延误工期,是不需要业主缴纳物业费的。
    配套设施未达标,前期物业费可减免。所以在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内对小区配套设施的描述。如果业主在入住时发现设施并不像合同里所说的那样,比如绿化面积不够、电梯质量堪忧等情况,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甚至可以要求返还之前所交的相关物业费,直到配套设施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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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