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
释义
    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特别规定的除外,特别规定是,一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数,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属于独资性的外资企业,这两类都允许一个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什么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2、“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个股东的公司可以有董事会吗
    1、一个股东的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国家。
    2、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在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国家作为股东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再此列。
    3、公司法规定: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只设执行董事一名;而一人有限责任也可以选择设立董事会。而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里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定。
    所以,一个股东的公司可以有董事会。
    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
    1、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14: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