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如下: 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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