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门口斑马线的规定 |
释义 | 学校门口斑马线的规定如下: 1、机动车辆应当避让行人通过斑马线,禁止在斑马线上停车、掉头; 2、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走人行道或者人行横道,不得妨碍机动车道上车辆的正常行驶; 3、在没有设施控制的交叉口,行人只有在看清道路两侧车辆已停止行驶后,方可通过斑马线; 4、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保持直线行走,不得站立、躺卧或者横穿斑马线; 5、禁止在斑马线上设置障碍物、广告牌、商业宣传等设施。 斑马线上停车的处罚标准为: 若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能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若机动车驾驶人在场可直接警告劝离。 综上所述,斑马线是行人的通行设施,机动车辆要避让行人通过斑马线,行人要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过斑马线,不能妨碍机动车辆的正常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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