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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离婚夫妻的财产分配问题
释义
    离婚时,夫妻应先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应优先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房产分割可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婚前财产归属应书面约定,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如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应协商处理或由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婚前财产未加配偶名字的房产,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可有所不同。夫妻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房产分割如下: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双方同意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不动产首付款并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能达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未加配偶名字,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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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