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损失怎么认定? |
释义 | 不当得利的损失是根据权利人实际所受的损失认定,构成不当得利,应当满足的条件为,获得利益的一方所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其所得利益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二、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当得利返还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债务的对象是返还利益的支付。在支付方式上,由于利益形式不同,存在差异;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在不当得利债务中,债权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格,但也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三、商标侵权如何主张赔偿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作为损失。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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