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申请劳动仲裁呢 |
释义 |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简述:劳动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及证据。仲裁庭通知开庭,对拒不到庭者按撤诉处理。仲裁庭应在45日内结案,可适当延期。先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不服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调解书和裁决书应按期履行,逾期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 具体流程为: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来实现。申请办理仲裁的流程包括提出书面申请、受理与不受理的决定、答辩书及证据的提交、开庭通知的送达、调解与裁决的处理等。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案,如有必要可适当延期,但不超过十五日。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则裁决书生效。对于生效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当事人应按规定期限履行,如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