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的免除: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二、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以免除为对价。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需要具体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 例如,债权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再履行债务,以明确的方式免除债务。 债权人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也有免除债务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