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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是什么,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释义
    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主要是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违约之诉主要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违约损失和继续履行合同等;侵权之诉主要是要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1、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并按法院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2、法院受理后,将原告的诉状及证据材料送达被告。
    3、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再将被告的证据向原告送达。
    4、法院择期通知双方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五日期内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6、对方不按生效调解或判决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汇总如下:
    一、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特别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环境保护法》第66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4、《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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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