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有以下的2种情形:1、有被侵犯的对象。也就是,必须侵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2、存在法定的侵权行为。在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通过该方法取得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 为提供行政 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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