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证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办离婚证要的证件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一定是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 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一方被监禁的,那么可以是原告住所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程序是: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填《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 4、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6、离婚冷静期后,申请离婚证。 二、仙游离婚程序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三、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手续是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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