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里办怎么缴费学费? |
释义 | 律师分析: 浙里缴学费”点击进入,进入页面后,找到学校所在的地市,进入该城市页面后,选择您需要缴费的学校。进入选择学校页面后,输入您的缴款业务单号,也可以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二选一即可。最后点击查找缴存单后缴费即可。浙里办是一款便民、惠民、利民的政务掌上通。浙里办”囊括“掌上办事”、“掌上咨询”、“掌上投诉”三大核心功能板块,以及查缴社保、提取公积金、交通违法处理和缴罚、缴学费等数百项便民服务应用。浙里办”APP也已推出公共支付、生育登记、诊疗挂号、社保证明打印、公积金提取、交通违法处理等17个类别、300余项便民应用,提供省级掌上办事168项、市级平均452项、县级平均371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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