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走法院程序应该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走法院程序: 一、需要去立案大厅立案,由立案大厅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申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诉状和结婚证。如果涉及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加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准备好每一份材料3副本; 2、管辖法院是对方的户口簿复印件或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 二、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立案庭应当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凭立案通知书; 三、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法院,由民事法院审理。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出庭应诉; 四、法院还通知起诉人出庭参诉。双方出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通过审判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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