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一年是否有案底? |
释义 | 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但犯罪记录被封存,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与缓刑相比,监外执行是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方式,适用对象广泛,条件也不同。缓刑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适用于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监外执行适用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缓刑以悔改表现为条件,监外执行以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为条件。监外执行可在宣判时或执行过程中适用,无考验期,条件消失后仍需收监执行。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一年有案底。 1、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监外执行只是一种执行的方式而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适用的方法不同,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验期,适用的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期间是否有犯罪记录? 在监外执行期间,被监外执行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指对刑事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根据法律规定,暂时解除其在监狱的关押,让其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社会化活动。监外执行的目的是帮助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 在监外执行期间,监管机构会对被监外执行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这包括定期报到、居住地监控、行为规范等措施。如果被监外执行人在监外执行期间有新的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可能被撤销监外执行资格,重新被送回监狱执行刑罚。 因此,监外执行期间是否有犯罪记录是一个重要问题,监管机构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被监外执行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不再犯罪。 结语 监外执行一年有案底,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被监外执行人暂时离开监狱,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社会化活动。监外执行并非免除刑罚,而是改变执行方式和场所。在监外执行期间,监管机构会严格监督被执行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如果被监外执行人在此期间再次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并可能被撤销监外执行资格。因此,监外执行期间是否有犯罪记录是一个重要问题,监管机构将采取措施确保被执行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不再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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