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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前羁押的时间可不可以折抵刑期
释义
    被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判刑如何计算年限?
    判刑后应这样计算年限: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枪决公安机关批捕是否算刑期
    被公安机关批捕的羁押期限在一定情形下是算刑期的。具体情形包括被判处管制犯罪分子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折抵刑期的几种情形是在判决之前存在羁押等情况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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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