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指导方针 |
释义 |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在合同中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则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法律分析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 如果合同中已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 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则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结语 房屋面积纠纷的解决原则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已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纠纷,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而对于超出3%的纠纷,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因此,解决房屋面积纠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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