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内丢失车辆物业公司应该该赔偿。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协议没有说明对方对非机动车承担看管责任,也没有收取看管费,物业公司也不承担责任。此外,还要看物业在管理上是否有过错,比如监控是否打开。 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的公共秩序。如果将保护、保管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护和保管义务视为附加义务,则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因为附加义务的责任远远大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违反了合同的诚信等价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