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时,若已经患有红斑狼疮是否需要补充投保申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书,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已经患有红斑狼疮,需要在健康告知书上补充申明,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询问,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合同法》第十一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时,已经患有红斑狼疮需要在健康告知书上补充申明,并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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