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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是精神病就是否不能判决离婚
释义
    被告是精神病就不是不能判决离婚。如果当事人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当事人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法院可以确定夫妻感情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导致破裂,配偶的病情久治不愈的,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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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