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新刑法对虚开增值税量刑标准进行调整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可能会被立案追诉,并且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也会受到追诉。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 如果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且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导致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那么这个人就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5、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结语 以上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如果涉及到虚开、伪造或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将会被立案追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均可以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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