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格侮辱是指哪些 |
释义 | 侮辱人格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给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吗 目前并不认定为侵犯人格权,但给人起外号构成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是人们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质的社会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名誉权和荣誉权有什么区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两者权利的主体不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权利,荣誉权是公民是否取得荣誉,具有专属性,两者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出生就享有名誉权,而荣誉权是必须做出贡献才能获得,名誉权跟随你一生。 名誉权和荣誉权都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被屡屡侵犯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文化名人的各类名誉权官司,更频繁见诸报端。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是一对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的法律概念。 三、名誉侵权的形式包括哪些?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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