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砼材料进入验收期未交付使用怎么处理 1.对于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处以罚款。2.对于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 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区别在于: 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 2、验收主体不同。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 3、性质不同。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工程验收的资料如下: 1、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3、工程概况; 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5、单位证明书; 6、整改通知书; 7、整改完成报告书; 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9、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1、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12、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