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释后不需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如果老家与现居地不在同一市、县的,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的适用范围: 1、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 2、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限制条件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4、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