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分餐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分餐制是一种饮食方式、饮食文化,这种文化也是在不断的变革中发展进步的。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也是我们重塑文明饮食习惯的一个契机,让公筷、公勺、分餐等文明习惯“走上”餐桌,在全社会推行分餐就餐方式已经势在必行。分餐至少有以下好处: (1)分餐制更安全。分餐制可以阻断口腔中的病毒和细菌互相传染,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尤其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分餐能有效减少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感染。 (2)分餐制更营养。分餐可根据每人每餐需要的营养搭配饭菜,有助于更科学的进食、定份定量,均衡营养,对有效预防和延缓肥胖、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疾病的发生影响深远。 (3)分餐制少浪费。分餐根据自己的饭量和需要进食,一人一份,能有效约束大吃大喝、减少铺张浪费,促进良好社会风气转变,环境和谐相处。 (4)促进技术变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餐饮行业受到严重冲击。疫情过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理念将发生深刻变化,更加注重科学饮食、健康卫生。这势必对餐饮企业,尤其是中餐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分餐对烹饪方式、量化、器皿、减少油、盐、糖的使用等提出了新要求,将促进饮食行业现代化,更有利于国际化和适应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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