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敲诈勒索300元应该处以行政处罚。如果只是敲诈300元且没有特别严重的情节,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需接受治安处罚。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综上所述,对于敲诈300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还不构成犯罪,没有达到犯罪的立案标准。但是会给与行政处罚,被治安拘留或者罚款,此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