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违约承担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借款合同违约承担措施有以下方式:(一)损害赔偿。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二)继续履行。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人继续按合同履行义务。(三)补救措施。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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