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一家公司入职有两天了,公司声称按规定两周内才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这个合理么理么?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十条,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劳动关系已建立但未及时订立书面合同,应在一个月内补充签订。公司两周内与员工签订合同是合理的,符合劳动法规定。 法律分析 合理!根据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和你订立劳动合同,现你公司两周才和你签定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合理! 拓展延伸 公司延迟签定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与员工之间应当在入职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如果公司在入职后延迟签定劳动合同,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前订立,双方应当明确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如果公司在两周内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并保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劳动法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十条的规定,雇主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尽管您公司在两周内才与您签定合同,但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时间要求,因此可以认为是合理的。然而,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需要时咨询劳动法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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