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
释义 |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须有离婚的合意; 3.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4.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签离婚协议: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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