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并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很轻微,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同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很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实际可能对其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不存在逮捕必要的;其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 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