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房产,能否继承给爷爷,怎样继承? |
释义 | 我国继承方式有两种①法定继承②遗嘱继承,而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因此通过可以订立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实现继承。同时,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一、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4)口头遗嘱; 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二、多份遗嘱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何规定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二)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三)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规定处理。 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三、遗嘱继承案件庭审过程中需要法定继承人出庭吗 需要,遗嘱继承,当然必须要在法定继承人以内。遗嘱继承,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不受顺序限制,可部分继承也可全部继承。方式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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