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回避有哪些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回避有如下六种情形: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22: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