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整体回避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规定的法院整体回避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须回避;二是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当事人申请法院整体回避的,则应当就该案件更换法院进行管辖等。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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