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与法律依据 |
释义 | 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赔偿部分,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和比例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公平责任原则,双方都无过错时分担损失。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对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适用过错相抵,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是因为不同机动车之间虽然具体的结构、性能可能不尽相同,但却同属高速运输工具,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民事责任问题上自然应按照过错的比例承担。对于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赔偿部分,一般应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除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以外,一般可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参照下列比例承担: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七)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结语 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不同机动车具有相同法律地位,应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对于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赔偿部分,一般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比例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对损失没有过错时,应公平分担损失。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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