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送来的是借条复印件咋办? |
释义 | 1、对方送来的是借条复印件可以要求对方将借条的原件送来,但对于无法提交原件的情形,也不能否定复印件的效力。对于复印件到底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来使用——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和复印制品是没有办法单独的认定为证据的。 2、没有办法单独认定为证据的前提条件是,该复印件或者是复印品没有办法与原物进行核对。也就是说如果可以和原物核对,并且没有异议的话,那么这个复印品是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的。 3、对于现实的审判过程来说,复印件可不可以成为证据,主要是看复印件到底可不可以起到与原件类似或者是相近的作用,若可以起到的话,那么就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如果不能起到,就不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 4、在实际上的应用过程当中,应当来看一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有误,或者是无误之后,对方当事人是否表示异议,如果对方当事人对于它的效力和与原件的合适程度表示异议的话,那么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度是有瑕疵的,所以此时是不太能够当做证据来使用,法官也不会承认的。 5、如果与原件核对之后,当事人和另一方,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进行诉讼的话,那么这个复印件就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 一、贷款合同复印件 贷款合同复印件有效。但是如果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则复印件的效力会低于原件,而且要求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如何在复印件上有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并且写明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则复印件的证据效力等同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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