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仲裁费用的承担方是谁? |
释义 | 房屋仲裁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根据《仲裁法》规定,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少数意见可记录。仲裁庭无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裁决。裁决书应明确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结果、费用负担和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签名或不签名。当事人应按规定交纳仲裁费用,收费办法需经核准。 法律分析 房屋仲裁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五十四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拓展延伸 房屋仲裁费用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房屋仲裁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是由双方按比例分摊费用,即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另一种方式是由败诉方承担全部仲裁费用。还有一些情况下,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可能会采取其他支付方式,例如按照仲裁庭的裁决来划分费用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支付方式应当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因此在涉及房屋仲裁费用支付时,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或者参与仲裁之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房屋仲裁费用通常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裁决书应当明确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员对裁决持不同意见时,可以签名或不签名。具体的支付方式应当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在参与房屋仲裁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仲裁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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