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李某与杜某3等赡养费纠纷
释义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某某,女,196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庆云,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杜某1,女,1983年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杜某2,男,198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上述二再审被申请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红,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杜某3,女,1989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再审申请人李某某因与被申请人杜某1、杜某2、杜某3赡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民终40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李某某于2023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回再审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李某某撤回再审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2: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