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妨害公务的判刑要根据情节轻重而定。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危害后果轻微的,可在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妨害公务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或者致执行公务的人员一人轻伤,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刑罚量一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刑罚量六个月。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规范,引起冲突产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