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赠与是否需要过户? |
释义 | 赠与合同是无偿将财产赠予受赠人的合同,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需按法律规定办理。赠与房屋需办理过户手续,如书面赠与并过户,则赠与成立;如未过户但赠与人已交付产权证书且受赠人已使用该房屋,则可认定赠与生效,需补办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步骤:1.订立书面赠与合同;2.受赠人凭证书交纳契税;3.赠与人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只有正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赠与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结语 赠与合同是一种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合同。其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对于赠与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赠与人已交付产权证书并受赠人已开始使用房屋,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需补办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需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包括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赠与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包括订立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赠与人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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