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责任有些什么 |
释义 | 合同违约责任有: 1、标的质量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定作人同意使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标的物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需要的,按数补齐,补充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3、定作物包装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要修复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修复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承揽人如何履行承揽合同 1、按约定完成工作。 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 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 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4、接受监督检查。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承揽人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交付的工作成果有隐蔽瑕疵,验收时用通常方法或约定的方法不能发现,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损害的,承揽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揽合同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承揽合同对承揽方有没有资质要求,要依据定作的项目而定,如果定作物有资质要求的,承揽人要具有相应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工作成果交付】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